Saturday, April 24, 2010

對不起打久了

有些事真係攪錯咗,是認錯人或當時捉錯用神。
老實講係我24、25歲之後,我無真正鍾意過人。
曾經摧眠自己,嘗試過投入一段感情,建立一段關係。
摧眠自己到一個地位,用逗他開心方式或煮他喜歡的菜給身邊那位。
這段關係維持一段時間後,他好似比我早醒。

而我在這接近兩年時間,給自己放了一個悠長假期,
放慢腳步,再重新思量,
回味過去的一些點滴,搵番好多自己想做嘅事,
十分享受之餘,亦見識多咗,
計劃一吓下一步嘅去向。
每一次出trip都係自己一個,
多咗時間比自己,在外一個人一啲都不可怕,亦習慣無拘無速的模式。
思路尚未清晰時,我會保持現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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