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rch 12, 2009

另一個諗法

寫給未婚夫的分手信
卓韻芝

有智無情者白活,有情無智者亂活﹒
有腦無心者不解情,有心無腦者浪費情﹒
              —— 李天命

決定結婚是兩人的事,決定不結婚卻可以是一個人的事;婚姻是(至少)兩個人的決定,離婚卻可以是單方面的決定 —— 怪不得很簡單的機率計算﹒

我們分開了,好嗎?

如果我們還未談婚論嫁,只是隨便拍拖,可能根本不用在這個時候分手(大概會一直等到雙方討厭大家,然後才不再留戀地、心安理得地分手吧)﹒

可惜我們已談到婚事了﹒

我不想作出一個心中帶着疑惑的決定,反而想盡快下定決心——好趁我們未成為互相憎恨的夫婦﹒更諷刺的是,如果只是拍拍拖,我們或許還可以重新嘗試,然而一旦到婚嫁的地步,我知道我兩大概朋友也做不成﹒關係曾經愈親密,兩個人可能在往後分得愈開﹒

這封信,不是為了責怪你,甚至不會控訴/列舉/提出/重提任何我倆不合的原因和例證;一旦決定分開,那些事情,都頓變成小事了﹒

近來,每次與你吵架,我心裡都想着一個問題:到底一個人好?還是兩個人好?

我不是那種渴求婚姻的人,因為我見過不少人為了達到結婚的夢想,連眼前人是否適合也不理會了;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這樣,否則便本末倒置﹒

當然希望自己找到終身伴侶(十分希望!),遠勝獨自上路,但如果拿『不健康的婚姻』,與『健康的單身』相比,我會選擇後者——我不會知道自己餘下的路會否走得健康,但我卻看到這段婚姻不健康的潛力——試着走向健康人生,應該是任何人生活的大前提吧﹒

每當我們意見不合,難聽說話>憤怒>罵戰>眼淚>冷戰>哭到很頭痛>心軟>拿起止痛餅>和好>覺得浪費了大好周日>雙雙感到無奈>想起原本可以去看的電影、原本可以逛的街、見的朋友....在這個過程中,我老是想起,如果換轉是自己一個人的話,縱然只會是平淡的一天,卻不會感到無奈傷心吧﹒這個想法漸漸在腦內萌生,慢慢孕育成今天這封信﹒

我見過為了結婚而結婚的人,然後他們為了維繫感情而生孩子,有了孩子後為了維繫家庭而再生一個孩子....如果一開始的起點錯了,就會愈來愈錯了﹒

我們爭吵不算非常頻繁,而且一直都是一些雞皮毛蒜皮的事﹒別人聽到我要跟你分開,都會認『未夠原因去分手』﹒有一套電影叫做<玫瑰戰爭>,女主角因為『他吃東西的樣子很難看』而殺死自己的丈夫,其實那個又何嘗是原因,是雞毛蒜皮的小事,積少成多,最終累積成致命一擊﹒

小事比起大事,來得更可怕﹒因為每當人遇上大事,總得被逼面對;小事就不同了,遇上小事的時候,人會慣性逃避,心想裡着『只是小事一則吧』,而沒警覺要把問題解決,結果小事攢積而成千絲萬縷的醜惡局面-面對這情況,人會產生一種無力感,更不懂得解決事情了﹒離異的夫婦們,又有多少能確切地說得出單一件致命大事呢?卻都是千千萬個連講也講不出口的細微事情吧﹒

小事,就如中國五千年歷史裡的小人,他們不致大奸大惡,教科書中甚至無名無性,卻一直陰乾好事,影響大局﹒如果我是歷史家,我會寫一本《真正的罪魁禍首 —— 中國五千年小人全紀錄》﹒

問題並非我們為什麼吵架,而是在我們不和之後,我們是否懂得處理,有沒有真正解決/改善問題,無論問題是多麼微小﹒抑或是為了一時心軟和對擁抱的渴望,就胡亂地言和了﹒在這情況下,「言和」反而變成不顧後果的行為呢﹒

可是,是我想得太多了,太認真了,但如果不三思不認真,又何必結婚?

多謝你讓我相信世上真有感情這回事﹒保重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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